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贵州理工学院的通知
资讯导读:《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创建贵州理工学院的函》(黔府函[2011]36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创建贵州理工学院的函》(黔府函[2011]36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筹建贵州理工学院,筹建期限为1年。
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调整办学思路,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发展定位和目标,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争取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本科学校设置标准和条件。筹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由你省向我部提出正式设立的申请,我部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对筹建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交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讨论、评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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