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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新招
相关专题: 成功案例  发布时间:2013-03-05
资讯导读: 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域内创办企业(单位),按新增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在成都市域内创办企业(单位),按新增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此外,成都市规定2014年底前,成都市小型微型企业招用2013届、2014届高校毕业生、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缴纳“三险”标准,采用“先缴后补”的形式,给予招用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今年起,就业见习补贴中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就业见习补贴中的就业见习基地补贴保持不变,属于第二产业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属于其它产业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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